【本文来自《大学中文教授写的遗嘱,看基层法官怎么理解!》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不反对你说的,但是我不太明白女儿要求绝对平分的底气在哪儿?儿子毕竟承担了赡养的主要责任,加上房屋差价,其实最终的结果基本上合情合理。我反对某些人说的遗产分配与赡养无关。本着有利于社会团结稳定,老有所养,我认为普通人(大富豪除外)遗产分配应该是与赡养挂钩的,这样对老人的养老也是有利的。
谢谢您细看我的调查文章。估计你还没有看明白,据我调查,父生前是中文系教授和主任,省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奖获得者;父退休后在私立中学当了10年的校长,70才不干;母亲是编辑。父母没有买过商品房,只花了8万元买了两套房改房。所以父母有一大笔存款,约350万元。父母都爱自己的两个孩子,儿女方也都照顾了老人。在房子便宜的时候,父母先花了自己近200万元,给儿子买了两套房,这是父母说的。还说,后面给女儿留着一大笔,也就是父母最后的约150万元,也被儿子抢夺了。父母曾建议外孙随母性,并说,我们是开明家庭,女儿儿子一视同仁。女儿一家商量后同意了,外孙随了母性。外孙在一线大城市工作,买房有困难,老人答应给外孙一大笔钱。老人老了最后身体不好,控制不住儿子了,无奈,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只给了30万元。儿子为了在最后一个老人去世后,方便转走老人的全部存款,向所有人隐瞒了老人去世的消息,只是夫妻二人偷偷火化了老人,连整容都没有做,见火葬场收据,没有整容费,花圈等十几项收费,母亲去世时火葬场收费有18项。老人的三个弟弟不知道哥哥去世,后来知道了很不满意;女儿也不知道爸爸去世。儿子为了从老人的单位领取抚恤金,事后才告诉了老人的退休单位,单位在网上发了讣告,女儿是从父亲单位网上的讣告中偶然知道父亲去世的,女儿嚎啕大哭(有视频)。随后儿子连续转走了父母的117万存款遗产,还转到了他儿子的名下。在一年后被起诉后,又转走了大笔存款,父母的账户只剩下约3000。儿子一年多没有说有遗嘱。真有遗嘱为什么不说呢,被起诉后才说有遗嘱,还不让女儿看。在法庭上被迫拿出。据女儿说,一开始儿子说父母没有存款,后来说只有5、6万。儿子向法官提交的银行转账、取款记录也仅有30多万,实际是11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