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电报导,马来西亚从昨日起正式实施《风险缓解准则》和《儿童保护准则》两项网络安全新规,要求各大社交媒体平台建立用户年龄验证机制,禁止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注册账号,并采取措施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霸凌等伤害。这是继澳洲、印度尼西亚、欧盟、法国、西班牙、土耳其等多地之后,又一个国家或地区立法严格规范未成年人上网行为。澳门特区作为对外开放的国际都市,始终积极借鉴国际先进治理经验,跟随全球未成年人保护的治理趋势,因而也适宜趋同国际潮流,通过立法禁止少年儿童使用社交媒体。这不仅能够提升澳门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化水平,更能展现澳门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担当,完善城市治理体系。

       近年来,社交媒体沉迷、网络霸凌、不良信息侵蚀、心理健康受损等问题对少年儿童成长的负面影响持续凸显,全球范围内逐步掀起针对未成年人社交媒体使用的管控浪潮。摒弃以往温和提醒、家长自律的松散模式,转向国家立法、硬性禁限、平台强约束,已成为世界各国治理少年儿童网络使用问题的核心趋势。各国各地区根据本土国情划定年龄红线、搭建监管体系,层层收紧未成年人社交媒体使用权限,构建起全球未成年人数字保护的全新治理格局。

         随着数字网络的全面普及,社交媒体也已成为澳门特区少年儿童日常娱乐、社交沟通、获取信息的主要载体。澳门特区作为数字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网络覆盖全面、智能设备普及率高,少年儿童触网年龄持续偏低,日常频繁通过各类社交平台互动交流、浏览信息。社交媒体在便利青少年沟通学习的同时,也凭借算法推送、匿名属性、信息繁杂等特点,对心智尚未成熟、自控力薄弱的少年儿童造成多重负面影响,衍生出心理健康、人身安全、学业发展、法治认知等一系列问题,已成为澳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隐性风险。

        实际上,少年儿童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阶段,长期过度使用社交媒体,会对其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造成双重损害。生理层面,澳门多数中小学生课余时间依赖社交平台消遣,长期熬夜刷社交动态、浏览短视频、在线聊天,直接导致睡眠不足、视力下降、注意力涣散等问题,严重影响身体正常发育。同时,过度沉迷在线虚拟世界,大幅压缩户外运动、线下活动时间,造成体质弱化、活力不足,不利于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

心理层面的危害更为深远。社交媒体中充斥着大量精修美化的人设、极致完美的生活场景,极易让处于审美与自我认知形成期的少年儿童产生攀比心理,滋生自卑、焦虑、自我怀疑等负面情绪。相关研究表明,每日使用社交媒体超三小时的青少年,出现抑郁、焦虑情绪的概率显著提升。此外,在线碎片化、娱乐化的信息持续冲击少年儿童的认知体系,使其难以静下心进行深度思考,专注力、逻辑思维能力逐步退化,形成浮躁、功利的心态。同时,看似丰富的在线社交,实则弱化了少年儿童的真实社交能力,导致其线下沟通胆怯、社交疏离,容易陷入在线活跃、线下孤僻的矛盾状态,内心孤独感持续加剧。

网络匿名性的特点,让社交媒体成为澳门少年儿童网络欺凌的高发场景,且欺凌行为具有隐蔽性、扩散快、影响广的特点,危害远超传统校园欺凌。澳门司法警察局数据显示,网络欺凌虽未单独列为刑事罪名,但相关衍生行为极易触犯其它法律法规,且在中小学生群体中频发。部分少年儿童借助社交平台匿名属性,随意发布恶意评论、散播同学隐私、造谣抹黑他人、组建孤立群组,对同龄人实施言语攻击与社交孤立。

近年来,澳门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持续攀升,社交媒体已成为不法分子侵害少年儿童权益的主要管道,风险隐患极为突出。根据澳门保安司公布的统计资料,根据澳门保安司公布的二零二五年度统计,该类案件共三十九宗,较二零二四年增加十七宗。案件主要类型以同龄人之间的自愿性行为、轻度性骚扰为主。案情还涉及传播色情图片或影像,部分案件嫌疑人与受害者为亲属关系,其中绝大多数受害未成年人均通过社交聊天软件结识侵害者。不法分子利用少年儿童社会经验不足、防范意识薄弱、渴望被关注的心理,通过社交平台以赠送金钱、游戏道具、免费陪玩等方式诱骗未成年人,诱导其拍摄私密照片、视频,甚至邀约线下见面,进而实施性侵、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同时,社交媒体算法以「成瘾性推送」为核心逻辑,精准捕捉少年儿童的兴趣偏好,持续推送娱乐化、碎片化、同质化内容,长期侵蚀未成年人的认知体系与价值观念。澳门少年儿童正处于三观塑造的关键时期,辨别是非能力尚未成熟,而社交平台中充斥的拜金主义、流量至上、低俗猎奇、极端情绪化等不良思潮,会潜移默化误导其价值判断,导致部分青少年盲目追求网红流量、攀比奢侈消费、轻视努力奋斗,形成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与消费观。

因此,立法禁止少年儿童使用社交媒体,契合全球治理趋势,是澳门特区与国际先进治理经验接轨的必然选择,也是弥补现有监管漏洞、完善澳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迫切需要。当前澳门虽有相关网络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规,但针对少年儿童使用社交媒体的专项约束仍存在空白。现有监管多依赖平台自律与家长监护,缺乏强制性法律约束,执行力度薄弱。一方面,各大社交平台的未成年人模式、青少年防沉迷机制存在诸多漏洞,识别精度不足、约束力度有限,无法彻底屏蔽不良信息、限制上网时长,难以真正保护未成年人。另一方面,现代家庭生活节奏快,部分家长监护意识薄弱、监管不到位,对孩子使用社交媒体的行为疏于管控,导致低龄儿童随意注册社交账号、长时间刷取网络信息成为常态。与此同时,网络信息传播具有开放性、隐蔽性特点,低俗色情、暴力恐怖、虚假诈骗等不良信息无孔不入,现有监管手段难以实现全方位过滤。因此,通过专门立法,明确社交平台、家庭、社会的主体责任,划定少年儿童社交媒体使用的红线底线,才能填补监管空白,构建「法律约束、平台履责、社会监督、家庭护航」的全方位保护体系,以法治之力隔绝网络负面危害,守护未成年人纯真年华,为澳门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

当然,立法禁止并非简单「一刀切」的封锁,而是以法治手段实现科学规范、合理引导。立法过程中可结合澳门少年儿童成长实际,明确禁止使用的年龄边界、社交媒体平台范围,同时兼顾未成年人合理的网络学习、信息获取需求,设立规范化的例外场景。与此同时,需同步落实配套机制,强化社交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完善实名认证、年龄识别、信息过滤机制,严禁为未达法定年龄的儿童提供社交服务;强化学校与家庭引导,开展网络素养教育,教导青少年正确认识网络、规避网络风险;强化社会监管执法,对违规开放服务、疏于管控的平台予以问责,确保法律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