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军(沅江市路灯灯饰服务中心) 摘要:本文从政工工作的角度出发,对市政路灯民生服务的改进途径进行研究,对目前路灯服务工作现状和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提出相关服务优化策略,最后通过实践工作案例来加以佐证,研究认为,政工工作可以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变成具体的治理实践,实现从单纯照亮到高质量照明的服务跃升,以供参考。 关键词:市政路灯;民生服务;政工工作;群众路线 市政路灯是城市夜间安全出行的保证,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安全感。近年来各地持续开展路灯的建设改造工作,照明覆盖率和照明技术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对照以民为本的服务标准,部分路段的路灯有灯不亮、维护响应慢、规划与群众实际需求不符等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群众投诉时有发生。值得指出的是,这些问题不但是技术或者资金上的问题,更深层次上是由于服务理念、责任机制、群众参与等治理方面存在不足所导致的。政工工作以思想引领、组织动员、作风建设为主要功能,对推动公共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有着特别的优势。本文主要将政工视角引入到市政路灯民生服务优化的研究中,探究思想政治工作赋能基层治理途径。 1.市政路灯民生服务的现状与问题 市政路灯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对夜间出行安全起到保障作用,对城市品质的提升有积极作用,对人居环境的改善也有积极作用。从总体上看,各地不断推进路灯的建设与改造工程,照明覆盖率不断提高,智慧路灯、节能改造等新技术也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对照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标准,市政路灯民生服务还存在着一些不足[1]。 第一,规划布局同群众的实际需求存在偏差。部分路段路灯建设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建设,但是与人的实际动线发生偏离,学校周边、菜市场入口、公交站台末端等人员密集区域照明不足,宽阔的主干道却出现了过度照明的现象。因此,产生这样一种布灯逻辑,即按照规范而不是按照需求。第二,响应慢,故障维修进度慢。路灯失明现象在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地方比较严重,线路老化、施工损坏、配电故障等造成的问题一直不能得到修复。群众反映路灯不亮之后,会陷入一个上报、等待、再上报的循环之中,缺少明确的响应时限以及问责制度,有些路段甚至多年有灯不亮。第三,管理职责分散,协同效率不高。市政路灯牵涉住建、城管、电力、交通等众多部门,职责不清、信息不通,外加上夜间巡查力量少、群众参与渠道窄,路灯治理工作难度加大。以上问题说明,市政路灯服务的改善既要有技术上的更新换代和资金上的投入,又得从治理理念、责任体系、群众参与这些方面展开全面的重新塑造。 2.政工视角下的市政路灯民生服务优化路径分析 2.1强化思想引领 政工工作融入路灯优化的首要途径是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价值塑造的功能,促进市政服务理念根本性的转变。传统的路灯管理一般都被看作是工程技术问题,重在对线路的铺设、灯具的选择、能耗的控制等专业方面的研究。政工视角下的介入,主要是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变成具体的工作方向,使市政管理者和一线工作人员从群众夜间出行的实际感受出发,重新认识路灯服务的价值。因此,路灯不但是道路照明的设施,而且是党群关系、治理温度的纽带,经由开展宗旨意识教育、群众路线学习、民生案例研讨等思想政治工作,让干部和职工产生灯亮就履职、灯暗就失责的责任意识,使路灯服务从被动应考变为主动回应民心,只有从思想上彻底完成价值转向,后续的各项制度安排、技术革新才能真正得以落实,而不能陷入到硬件更新服务落后的情况中去[2]。 2.2构建群众路线的制度化表达机制 群众路线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工作路线,在路灯服务优化方面,主要是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贯穿到路灯规划、建设、维护、评价的全过程。政工工作要创建起制度化、常态化的民意吸纳途径,防止群众诉求在行政层级里被逐层过滤、逐层衰减。根据上述分析可知,可以依托基层党组织创建“路灯民情联络员”,由党员代表、居民骨干定时搜集辖区内的照明诉求;创建“夜间体验式调研”,组织党员干部到无照明或者照明不良的路段区勘察,用“脚底板下出政策”的方式发现存在的问题;推行“路灯需求恳谈会”,在路灯改造或者新建项目开始之前,邀请沿线的居民、商户、夜间工作者等利益相关方参加方案的论证。这些制度设计的主要思路就是,把群众变成路灯服务的“用户评价师”,而不是被接受的被动者。只有群众的投诉、建议、批评能够被决策者所接受,并转化为具体的改善措施,路灯服务的提升才从自上而下提供转向了自下而上的响应。 2.3加强责任意识,解决跨部门协同工作难题 市政路灯管理一般都会涉及到住建、城管、电力、交通、街道社区等众多部门,职责交叉、界限不清是造成“失明”路灯长久无法整治的制度性原因。政工工作一大优势是用增强责任感的方式来冲破部门壁垒、重建协同逻辑。思想政治工作对象是人,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提高干部的党性修养、担当精神、协作意识来填补制度缝隙中责任的真空。 具体路径有如下:第一,建立路灯问题首接负责制,不管路灯问题是从哪里发生、涉及哪个部门,首接单位都要负责协调到底,不能出现推卸责任等问题;第二,实行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党工委牵头,定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路灯疑难问题,用组织的力量推动行政协同;第三,加强党政作风建设工作,保证相关政工人员具有更强的工作责任心,要形成良好的警示效应。运用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将制度设计不能完全涵盖的责任工作转化为干部的自觉担当,从而解决多头管理造成的责任稀释问题。 3.实践案例分析 以湖南省株洲市为例,该地区基于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为基础,提出用节能效益反哺项目建设的方式,即以节补投,对城区3.1万盏老旧高压钠灯进行LED更新改造,占城区路灯总数的43%。该项目最具政工工作特色的是“一路一策”设计理念,即根据道路等级、道路幅宽、人群需求等因素的不同来区别地设置各条道路路灯灯具功率和技术参数,打破一味的“一刀切”式统一亮灯、固定亮度的状况。项目安装单灯控制器1.7万套,建成以LED为光源、单灯控制器、智慧监控平台三者相结合的系统,实现了路灯的远程开关、分时调光、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控制,并且为每盏路灯都装上了北斗终端,实现了“一灯一码”的精细化管理[3]。 根据不同的群体实际需要,按照昼夜节律、季节变化、天气等情况来调节照明方案,加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的保障工作。改造后的节能率在53.2%~86.8%之间,年节约电量900多万度,市民的投诉明显减少,由原来的“照亮”变为现在的“照好”。该案例充分体现政工工作所提倡的人本化服务思想,将技术升级同群众的需求精准对接起来,使每一道光都是为了人的真切出行感受服务。 4.结语 综上,市政路灯民生服务的改善,本质上是治理观念和责任体系的重新塑造。政工工作介入可以使得路灯管理由原来的按照规范建设转变为服务式管理,依靠群众路线打通民意吸纳的制度性通道,依靠责任意识破解跨部门协同的难题。经过实践证明,只有将思想引领变为可以操作、可以问责的制度安排,让每盏灯都成为党群关系的连接点,才能实现由“照亮”到“照好”的转变。 (作者简介:郭军,1972.1,男,汉族,本科,湖南益阳人,政工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 参考文献: [1]黄茅. 市政道路LED路灯的应用与优化[J].灯与照明,2025,49(04):34-36. [2]唐海峰. 市政多功能智慧路灯的技术融合与效益分析[J].中国照明电器,2024,(07):55-57. [3]韩洪伟. 试析优化市政路灯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策略[J].居业,2021,(07):114-115. 来源:红网 作者:郭军 编辑:廖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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