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的投诉已被广州市律师协会受理。(来源:受访者)

信网·信号新闻7月2日讯 近日,广东揭阳的黄先生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去年他向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服索要完整分期协议及年化利率遭拒后,便于2025年11月起诉了广发银行,要求保障其知情权。今年3月27日线上开庭时,此前查不到的资料变成了430页“证据”被广发银行提交法庭。蹊跷的是,其中7页分期办理页面截图显示的信用卡账号,并不是黄先生本人的。黄先生认为,银行使用“文海战术”和存疑证据增加其诉讼负担,已向法院申请对银行进行司法处罚,并向广州市律师协会投诉了出庭律师。目前,广州市律师协会已就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因质疑分期业务未披露实际年化利率,男子起诉广发银行

2010年起,黄先生曾使用广发信用卡办理“财智金”“样样行”等分期业务,均按时还款。去年,他注意到《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银行须在分期业务中充分披露年化利率、息费金额、计息规则等关键信息,并保障消费者查询相关历史业务信息的权利。这让他回想起自己过去的经历,银行办理分期时只告知每月还款额和手续费,提及利率也以期为单位,而非实际年化。

黄先生先是通过广发银行“发现精彩”App查询分期记录,但仅能查看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的记录,此前的历史分期记录则无法查询。黄先生随即联系了广发客服,索要此前办理分期业务对应的实际年化利率、历史协议及完整分期记录,却被告知仅能查询“1年期内的贷款分期记录”,过往的分期信息“只能通过账单模糊查询或电话口头说明”,无法提供完整订单信息与书面记录。

多次沟通未果后,2025年11月9日,黄先生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广发银行提供自其办卡以来全部信用卡分期业务记录及相关协议,并在广发银行旗下“发现精彩”App及官方小程序开放近5年完整分期记录查询功能,在业务页面标注年化利率、息费总金额及计算规则。

查不到的历史分期记录开庭时却变成430页“证据”,部分截图涉及其他账户

今年3月27日线上开庭时,广发银行当庭提交430多页证据。“根本来不及逐一核对,更无法充分质证。”他告诉信号新闻,自己只能选择庭后提交质证意见。黄先生庭后逐页查阅发现,其中有7页材料显示的信用卡账号及账户信息并不属于自己,这些材料包括微信渠道申请页面的截图和“发现精彩”App办理页面截图。经广发官方客服、线下网点核实,黄先生确认自己仅持有一张涉案信用卡及一张已失效旧卡,与截图中多个账户均不符。

黄先生还指出,这些“证据”中并未提供其需要的实际年化利率,仅有的3处提及“年化利率”也标注为“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

黄先生认为银行用“文海战术”和存疑证据增加其诉讼负担,已于5月18日向法院申请对广发银行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司法处罚,并向广州市律师协会投诉代表广发出庭的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周律师。据他反馈,广州律协已立案调查。

信号新闻联系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确认周律师系该所律师,表示将转达诉求。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广发银行:争议截图系“通用办理页面”,非主张属于黄先生本人

信号新闻联系广发银行后,6月29日,信用卡中心相关负责人杨女士回复称已初步核查。针对黄先生提出的年化利率披露问题,她表示银行页面披露内容均按照监管要求执行,页面展示“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主要是考虑客户可能存在提前结清、逾期还款等不同还款情况,实际计息金额会发生变化,因此采用更适用于不同场景的展示方式。线上页面目前无法直接展示复利口径的实际年化利率,客户如需复利口径的实际年化利率可前往线下网点核算。针对历史记录查询问题,负责人称2022年后业务均按新规披露,早期业务因时间较久无法重新出具原始单据,但可线下查询。

而对于黄先生质疑的举证材料问题,杨女士表示,提交法院的430页证据均真实、合法且与案件具有关联性,不存在伪造、篡改、删减等情况。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称,黄先生质疑的页面截图属于同类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用办理页面”,主要用于说明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的统一展示内容,“最初举证材料未标注‘通用示意图’,但银行从未主张截图中的账户属于黄先生本人,仅用于佐证同类业务办理流程。”

信号新闻在广发银行此前向法院提交的证据目录中看到,被黄先生发现不属于其本人的证据材料,在目录中被标注为“原告通过微信渠道申请分期业务”“原告通过发现精彩App申请分期业务,申请页面已显示分期相关信息”。对此,广发银行表示,相关情况已向法院作出书面说明,并尊重法院最终审理结果。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尚未作出判决。信号新闻将持续关注事件后续进展。(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