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我坚决反对酒店“24小时退房制”》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本来,客人付的就是24小时的价格,客人用满24小时天经地义,如果缩短到不足24小时,必须每天中午退房,酒店按理该少收费用,酒店自己说吧,执行那一条!
酒店是按“晚”来计算来收钱的,不是按天、按24小时。开的发票也是写“晚”的吧。
但我本人非常需要延长到14点甚至16点退房的酒店,我希望能睡午觉,或者下午玩回来再退房。作者说旅客不在乎这个,非也,而是经济型酒店基本没有这个,没得选,高星级酒店有,但价格又贵了点儿。如果 能够按延迟的小时数收费而不是超过12点就收半天房费,价格不要搞得太贵,那就最好了。
作者说什么现状大多是12点集中退房,便于保洁团队打扫做清洁,算了吧,8-9点也是一个退房高峰期,因为要出去玩的游客12点赶不回来,只能出去之前就退房,行李寄存到前台。想中午回来睡个午觉、洗个澡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