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怎么看因为独生子女≠唯一继承人,闹出越来越多的遗产纠纷?》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去看了原报道。梳理一下:

1.表姐在高先生母亲去世第二天,就找到了大姨(高母的姐姐),提出分遗产,被大姨骂回去了。之后表姐再没有提及这个事。大姨也就没有告知任何人。在表姐提起诉讼后,才告知高先生。

2.20天后,表姐找到外婆立遗嘱,表示将其名下财产份额和财产交给孙女(也就是表姐)一人继承。后面还写了一份说明,明确了从二女儿(高母)继承的财产也由孙女一人继承。两份证据都只有手印,没有签名。从照片看是用不同的笔写的,真实性不确定。

3..大姨也明确表示,一直瞒着外婆。还以高母的名义给外婆发红包,还收到过外婆的回复。证明在写遗嘱的时候是外婆不知道女儿已经去世。

4.表姐没有接受采访,表示一切以法律判决为准。

5.舅舅表示对遗嘱知情,但是不发表任何言论。

法律上,表姐跳过了代位和转继承,直接以遗嘱继承,去争夺房产。这是她起诉的合法性。要赢,就证明遗嘱是外婆本人写的。尤其是补充说明和大姨的说明是相互冲突的。这两点是本案的关键。

情理上,表姐去和自己表弟争其遗母的房产,就是被人唾骂的。为了达成目的,首先在第二天就拉拢大姨合伙;失败后20天就找外婆立遗嘱,后面还补充遗嘱;刻意跳过了还在世的大姨 舅舅 小姨。 并且外婆早年已经将房产给了她。

我只想说,人活着得有点敬畏,我可是亲眼见过争遗产,弟弟tongsi姐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