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民议会日前以170票赞成、0票反对的压倒性结果,通过一项简化非法所得文物归还程序的法律草案。这一结果在欧洲国家政坛并不常见,可见法国国内在文物归还问题上已形成某种共识。

  会上,法国议员帕特里耶—莱图斯援引法国文豪维克多·雨果的名言:“我希望有朝一日,解放了的、干干净净的法兰西,会把这份战利品归还给被掠夺的中国。”帕特里耶—莱图斯还感慨:“这一天终于到来。”此话虽带有明显的演讲叙事色彩,但不可否认,这项法案的通过确实让雨果当年的愿望,向现实又靠近了一步。

  在此之前,法国法律明确规定,纳入国家收藏的文物原则上“不可转让”,任何公共收藏文物的归还都需逐案立法。过去数年,法国向贝宁、塞内加尔、科特迪瓦归还文物时,均采用“个案立法”模式,程序繁琐、周期漫长,也让文物归还问题反复成为争议性政治议题。

  新法案的重要突破在于将“逐一立法”简化为“一法通办”,该法案适用于1815年至1972年期间法国以偷盗、掠夺等非法方式获取的外国文物,归还申请需由主权国家提出并承诺符合国际标准的保管与展示条件,经双重审核后可通过行政法令快速推进。法国政府同时承诺每年公布来源存疑的公共文物清单,为追索国提供明确线索。

  当然,文物返还之路仍非坦途。从法律程序来看,该草案仍需参议院重新审议并最终确认,后续推进仍有不确定性。法国文化部长佩加尔明确表示,该法案建立了严谨的审核程序,“对于缺乏正当依据甚至可能危及国家馆藏安全的归还申请,法国政府不会受到任何强制性约束。”这也意味着,制度通道的打开,仅仅是文物返还进程中的第一步,真正实现文物回归仍需多方协同发力。

  文物追索不只是单纯的法律问题,更与时代潮流、国际关系紧密相连。近年来,随着全球南方崛起,“文物回家”已成为国际关系调整中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法国此次立法,既是对“去殖民化”时代潮流的顺应,也是其提升国际道义形象的主动作为,此前,荷兰、德国等国已向贝宁归还大批青铜器,在欧洲内部形成推动文物返还的道义压力,也为法国的立法行动提供了参考。

  对文物追索国而言,流失文物承载着民族的历史记忆与文化认同,是构建民族叙事的重要支点;对文物保有国而言,面对合理合法的追索诉求,回避与拖延非但无法消解争议,反而会持续损耗自身的国际公信力。双方相向而行、共同推动文物回归,不仅是对历史的修复与激活,更是文明之间平等对话、相互尊重的生动体现。

  中法之间在文物返还领域已有积极先例,为各国树立了良好典范。2015年,法国将原藏于吉美亚洲艺术博物馆的32件春秋时期秦国金饰片归还中国,彰显了两国在文化领域的互信与共识。在中法建交周年纪念的重要节点,“汉”“唐”等主题文物展走进法国,让中国文物与当地公众近距离接触,成为中法两国相向而行、深化文明交流的生动实践。

  法国此次通过立法为文物返还打开制度通道,迈出了具有积极意义的一步。期待更多国家能顺应时代潮流,摒弃殖民时代的陈旧思维,以实际行动推动更多流失文物早日回归故土,让文明的记忆在故土得以延续、绽放光彩。(尚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