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重庆百年古建筑马家洋房在阿里拍卖平台公开拍卖,起拍价为399万元。该建筑是当地客家大族马氏遗址,系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曾多次被拍卖转让。5月14日,受委托的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马家洋房属私人所有,按文保部门要求,此次拍卖限中国国籍人士竞买,竞买成功后不得转让或抵押给外国人。

一座市级文保单位被反复摆上拍卖台,不禁让人生疑:这是依法处置私有财产,还是变相将保护责任甩给市场、把财政包袱转嫁给民间?“文物归属国家,依法不可随意拍卖。若由国家承担全部维护责任,拍卖行为便难免引发质疑,即是否仅为甩掉财政包袱,转而借用民用资金?”这一质疑,在马家洋房的拍卖闹剧中显得尤为刺耳。

这座始建于1908年、占地近万平方米的文保单位,历经多次转手、查封、流拍、折价重拍,如今又以399万元起拍。从黑龙江老板到神秘业主,从1180万流拍到681万成交,再到如今仅主楼“单卖”:这不是文物的有序流转,而是遗产的无奈流浪。

问题的核心从来不是“能不能拍卖”。私人所有、司法处置、文保部门监管下的有条件转让,并非绝对禁区。但当一处文保单位在短短数年内反复易手,买受人既不修缮也不利用,就连文旅部门的规划都“因故搁置”,我们必须追问:拍卖,究竟是为了保护,还是为了甩掉保护的责任?

文物的首要属性是公共文化属性,而非资产属性。马家洋房承载的是客家文化在巴渝大地的根系记忆。这样的建筑一旦进入市场逻辑,命运的主动权便从国家手中滑向资本。买受人可以改变用途、申请改造、出租转让,只要“报文物局批准”。而“批准”二字,在行政资源有限、监管力量薄弱的基层,究竟有多少约束力,恐怕经不起认真追问。

更值得警惕的是拍卖公告中的“特别提醒”:若当地政府或文旅委提出拨款购买,因行政强制力导致拍卖无效,买受人资金全额退还,各方无需担责。

这段话把问题暴露得干干净净。连拍卖方都不得不预留退路,默认政府随时可能“接盘”。风险被层层转嫁,最终的兜底责任却从未离开过财政。这难道不是典型的“财政甩包袱”?

财政吃紧,基层文保经费长期不足,修缮一座百年建筑动辄千万起。于是,一些地方打起了“引入民间资本”的算盘,让私人业主承担保护责任。理论可行,现实却一再打脸。那位黑龙江老板拍下时信誓旦旦要展览、传播客家文化,结果闲置至今。

有人会反驳:不是已经设置了重重限制吗?限中国国籍,不得转给外国人,改造要报批。可这些限制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当文物的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发生冲突时,凭什么相信私人业主会选择后者?文物保护是没有投资回报率的公共事业。让私人资本承担公共责任,要么是天真,要么是有意回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马家洋房虽非国有,但作为市级文保单位,其公共属性不容否定。

如果连市级文物都可以反复拍卖、闲置荒废、坐等政府“拨款购买”,文保制度的刚性在哪里?国家的责任又体现在哪里?

我们不反对引入民间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但前提是政府主导、规划先行、资金配套、监管闭环。把文物往市场一挂,等着“有缘人”接手,出了问题再靠“不可抗力”免责。这显然不是保护,而是在推诿。

马家洋房的命运,拷问的不是拍卖合法与否,而是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当财政真的拿不出钱时,我们是要降低保护标准,还是要重新审视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文物不会说话,但它的坍塌和凋零,迟早会让后人替今天的选择付出代价。

文物归属国家,这句话不应只写在法律里,更应刻进财政预算的每一页。

王一川: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作家,编辑、记者。多年来,先后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党的生活、中华儿女、中国企业、河南日报、鸭绿江、参花、百花园等报刊杂志发表文学及新闻作品,累计800余万字,出版综合系列文集《风筝》二部。纪实通讯文集《精神●支点》、短篇小说集《世俗●凡人》、评论集《深度●观点》等多部作品。并获国家、省、市各类证书、奖杯、奖牌181个。